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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类保险许可证数量将大幅缩水

   2016-05-26 09:38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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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类保险许可证数量将大幅缩水

本报讯 长期以来,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作为保险中介市场的一部分,伴随着新规的出台,相关机构许可证的发放数量将大幅缩水。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许可证》的相关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表示,银保许可证将由过去的“一点一证”改革为“法人持证”。

此外,受市场震荡影响,今年以来,险企普遍出现投资收益收窄,影响了整体业绩表现。今年一季度,多家险企的偿付能力也出现不同程度下滑。

保监会收紧代理许可证数量将缩水

在保监会此次发布的《通知》中,将银行类机构由过去各个营业网点均需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并持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改为“法人机构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法人机构持证、营业网点统一登记”制度。《通知》还强化了银行类机构法人及合作保险公司的管控责任要求,首次要求银行类机构直接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代理业务数据,改变了过去只由保险公司单方面报送数据的状况。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有利于提高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此外,对于拟开展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应当参照银行类机构管理。如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人身保险公司业务;一家人身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业务;保险集团内各保险子公司间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代理保险公司家数可以多于一家。由此,该业内人士估算,银行类机构许可证发放数量将由此前的18万大幅缩水。

除保监会发布的《通知》外,银监局也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其就商业银行在代销业务中出现的误导销售、未经授权代理销售、私自销售产品以及与合作机构风险责任不清等问题进行规范。通知中规定,商业银行应由总行对代销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上也应由总行与合作机构总部签订代销协议,并由总行对代销产品进行审批。与此同时,通知内容还明确了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不得代销该范围以外的机构发行的产品,政府债券、实物贵金属和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季度多家险企偿付能力出现下滑

截至目前,各大险企陆续发布了2016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从数据来看,在“偿二代”体系下大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出现下滑,但下滑程度不尽相同。在已披露一季报的124家保险公司中,有12家寿险公司、2家财险公司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不足。其中,中融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国泰财险综合偿付能力严重不达标。

值得一提的是,华融证券的分析师认为,今年一季度A股四大上市险企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都与去年四季度基本持平,且保持在非常充足的水平。

业绩表现方面,受市场震荡影响,今年以来,险企普遍出现了投资收益收窄,影响业绩。今年一季度,四家上市险企的“成绩单”中,除中国平安业绩保持正增长外,其余三家上市保险公司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业绩下滑。具体而言,四家上市保险公司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速在-2.5%至4%间。

此外,从近期上市保险公司公布的前四月原保费收入来看,仅新华保险一家出现同比下滑。数据显示,中国人寿居首,前4月原保费收入实现2236亿元,增速为28.6%;中国平安居次,前4月原保费增速为22.4%;中国太保排在第三位,前4月原保费增速为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