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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打破分省份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

   2016-05-17 11:04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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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打破分省份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

必须打破分省份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

距离高考不到一个月,江苏传出省内高校招生计划“缩水”3 .8万人的消息,引起了考生及其家长们的恐慌。11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16年江苏高等学校跨省招生计划说明》,从江苏省内高校中调出3.8万个招生计划去中西部地区以及录取率较低的人口大省,但是江苏录取率不会因此降低,甚至略有提高(中国新闻网5月12日)。

我国正加大推进高考公平,2014年颁布的国家高考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到要缩小不发达地区高考录取率和全国的差距,而借发达地区高考生源减少这一契机,调整各地的招生录取比例,缩小各地的高考录取差距,这从国家角度来说是一件好事,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引起考生和家长不满、恐慌,这件事也给政府教育部门教训。首先,政府部门不能只公布总体数据,不对数据做进一步解释。或许在政府部门看来,调出计划支持中西部省份,这是推进高考公平的好事,因此,公布的调整计划数量越多,越能展现政绩,但是,这忽视了本省考生和家长的感受,因为招生计划关系到本省考生的切实利益,在调出计划时,政府部门要公开具体涉及的批次和院校,调出之后高考的总体录取情况,如果这些信息不及时公布,就会让家长在信息缺失的情况下焦虑、恐慌,引发家长对国家政策的不满。

其次,调整高考招生计划,发达地区应该有统一的行动,这次江苏考生和家长对调出计划很不满,还因为虽然高等教育资源丰富,但江苏的高考一本录取率只有10%左右,远低于北京和上海——北京和上海早已超过20%,这引起家长和考生的不满是可以理解的:为何江苏不借生源减少,像北京和上海那样,提高本地考生的一本升学率呢?必须意识到,由于我国实行分省份按计划录取,各地考生和家长对高考录取的不公平是很敏感的。这是在调整高考录取指标,推进高考公平过程中,必须直面的问题。

事实上,在现行高考录取制度框架下,通过调整各地的高考录取指标,来推进高考公平,是很难避免产生矛盾的,包括异地高考,也制造本地户籍考生和随迁子女的冲突。我国要实现更大程度的高考公平,必须打破现在的分省份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建立“全国统一高考+高校自主招生”的新制度,具体而言,就是改变目前高校招生指标分到各省份、各省份按户籍报考的做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在任何地方可自由报考,再以统一考试成绩去自主申请大学,大学独立进行评价、录取,如此,分省份按计划高考就变为自由高考,这会给我国高考带来新的局面,促进教育质量提高,也给考生带来更大程度的高考公平。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