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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城乡居民低保执行新标准提升到630元

   2016-01-23 23:03   作者:   编辑:郭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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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月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执行新标准,将由原来的户月人均收入580元提升到630元,继续在全省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县市中位居前列。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委社会工作部获悉的。

  据了解,从1998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8年来,全市共发放低保金14409万元,共25133户次、64156人次享受低保补助,在全省、泉州市率先实现低保城乡一体化和应保尽保,为我市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王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