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只有一处可回收物投放点,要扔一趟垃圾来回得走15分钟”“垃圾桶旁没有遮挡,刮风时‘裸投’厨余垃圾差点儿洒一身”“‘一刀切’式撤桶并站、定时定点能不能更科学些”……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后,本市各个小区着手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但在桶站设置上,一些小区还需要结合居住特点,更加人性化一些。
现象一
全小区只设一处可回收垃圾桶
早上7时10分,家住海淀区西三环北路附近的王女士看着门厅地上已经被易拉罐、矿泉水瓶、快递包装塞得满满当当的纸箱子,犹豫再三,还是只拎起厨余垃圾袋和其他垃圾袋下了楼。走到单元门外最近的一处垃圾桶旁,王女士忍不住又向站在垃圾桶旁的分类指导员问了一遍:“什么时候能把蓝桶给配上,家里的可回收物都快搁不下了。”“蓝桶有啊,就在小区大门口那儿。”听了对方这话,王女士重重叹了口气,转身便走。
“我也知道大门口有蓝桶,问题是这么大小区就在大门口放一个蓝桶,能起多大作用?”说起小区里的垃圾桶配置,王女士直言“太少”。王女士告诉记者,自从5月1日起,她就开始在家里垃圾分类了,可拎着分好类的垃圾一下楼,却发现距离自家楼门最近的几个垃圾桶都只有绿桶和灰桶,而没有蓝色的可回收物桶,只有小区的入口处才设有可回收物桶。“那多不方便啊,早上要想扔个垃圾还得先走到大门口再走回来开车,总不可能开着车停在小区门口下去扔垃圾吧。”王女士说,她家住的楼在小区最西侧,到大门口一个来回少说也得15分钟,以前都是早上上班顺手就把垃圾扔了,可现在只好把可回收物都攒着,留到周末一起扔或是哪天下班回家再下楼单扔一趟,“麻烦不说,这小区里七八栋楼,就一个蓝桶根本不够用啊!”
遇到同样问题的还有家住朝阳区通惠河南街某小区的赵先生。赵先生说,他所住的小区面积也不小,可也只设了一处可回收物垃圾桶。
现象二
撤桶并站投垃圾不方便
“垃圾分类投放时间:6:00—9:30、17:00—19:00,今日起将陆续取消园区及地下车库内所有原垃圾桶。”看着四月底就贴在自家小区电梯间里的这则物业通知,家住通州区某小区的江先生有些着急,“上班族怎么办?离得远的不到6点就得出门赶地铁,难道垃圾得在家堆一个礼拜再扔?”
江先生告诉记者,他家所在的小区是一处大型小区,共分为ABCD四个区,可小区只设了5处投放点,“垃圾分类是好事,我也愿意支持,可社区大,投放点少还定时,不太方便。”
记者走访了解到,尽管从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之初本市就明确北京的垃圾分类不会强制撤桶并站、定时定点,但目前还是有不少小区采取了这种分类方式。
现象三
大风天不敢扔垃圾
说起一个星期前那次扔垃圾的经历,刘女士至今还有点儿生气。原来,5月10日那天刮大风,刘女士“裸投”厨余垃圾时刚把塑料袋的口打开,一阵风吹来,塑料袋的口一偏,没能完全控干净的菜汤、油脂差点吹了刘女士一身,“口罩和上衣都溅上了,本来打算出门的,结果又回去洗了个脸,换了身衣服。”
另外,还有不少市民也向记者反映,小区里的垃圾桶虽然分类设置了,也换成了脚踩式的,可因为老旧、破损严重,每次都要用很大劲儿踩下踏板,桶盖才会“崩开”,桶盖、桶身边沿处的汤汤水水容易溅着人。
建议
垃圾桶设置要方便市民投放
市城市管理委固废处调研员吴润江告诉记者,居住小区分类垃圾桶站的设置要在符合“条例”规定的基础上以方便市民投放为原则。就以可回收物垃圾桶的设置方式来说,虽然新版“条例”明确提出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但并不意味着整个小区就只能有一处可回收物投放点。“至少有一处的意思是这一处是底线,在此基础上鼓励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根据小区居民的需求合理配置。”吴润江说,之所以没有要求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也必须成组设置,是考虑到居民日常这两类垃圾产生量确实比较小,每个投放点都单独设桶确实有些浪费,所以一般小区有一两处够用就可以了。但如果小区可回收物产生量比较大,那应该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适当增加蓝桶的数量和放置点位,有条件的小区也可以适当引入专业的再生资源回收机构,比如自助回收柜、第三方公司等作为弥补。
此外,本市印发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指引》中也明确规定,小区内固定桶站主要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也可设置四类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置位置应因地制宜设置在小区出入口、主要通道、地下车库等区域,方便居民投放、便于收集作业。且每150户至200户居民宜设置1处固定桶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
而针对垃圾投放站点没有防雨棚的问题,吴润江也表示,虽然本市对此没有强制规定,但也鼓励有条件的小区进行加装,“因为有了防雨棚也可以减少渗滤液产生量,还可以加装监控设备、宣传栏等。”
吴润江还告诉记者,本市没有强制要求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必须采取撤桶并站和定时定点方式,目前这种方式大多应用于平房区,楼房住宅区如果要采取这种方式,除了要具备相应的收集条件,还应该征得居民的同意。(王天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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