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信息本月20日起网上可查
注册时需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名认证,可查询房屋抵押查封等多种信
记者从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获悉,继推出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及税收征管领域“一网、一门、一次”服务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又出台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规则》,并将于3月20日起开通互联网网上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可登录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http://ghgtw.beijing.gov.cn),点击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多种方式保证查询申请人信息安全
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网网上查询开通后,查询申请人不用亲自到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在家上网就可以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规则》的实施,为申请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满足申请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需求。
查询申请人在注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时,需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名认证,确保查询申请人信息真实,同时绑定本人手机号,通过多种方式保证查询申请人信息安全。
可查房屋是否存在共有情形等信息
任何查询申请人均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中的一种或多种信息,包括不动产登记自然状况信息;是否存在共有情形;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查询检索条件需要提供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不动产权属证书号和不动产单元号三种检索方式中任意一种。
权利人还可通过本人姓名或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进一步查询到名下所有不动产登记的详细信息。
任何查询申请人和权利人可在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即时获取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加盖电子印章并可直接打印。
利害关系人查询需网上预审
为避免利害关系人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查询条件导致的无效申请,有效减少前往登记中心查询窗口的次数,利害关系人可提交查询申请进行预审。
利害关系人在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内上传与该处不动产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后可申请网上预审,预审时间为1-3个工作日,系统将反馈预审是否通过。预审通过的,可持上传材料原件到不动产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窗口领取查询结果;预审未通过的,将会告知需要补充上传的材料。(记者 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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