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购房协议约定,位于郑州市秦岭路淮河路交叉口的公交公寓项目该在2016年5月30日前交房。
延期交房两年多后,开发商河南亨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业地产)又承诺,交房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如今,业主们等来交房通知的同时,也等来了一份《补充协议》:要求他们同意不再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承担供暖安装工程费。业主们称,签完协议他们才能拿到钥匙。
【反映】交房前,惊现“霸王条款”
2015年年底,市民赵光(化名)购买了公交公寓项目的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产,总房款约37万元。
签订内部购房协议时,他就已经交付了全款。另外,协议中规定:开发商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时,业主需要再另交纳费用,占总房款的30%。
关于交房时间,购房协议中写明为2016年5月30日之前。
但是,交房时间一拖就是两年多。
今年3月,开发商又作出承诺,交房时间定为2018年10月31日。若公司未按期交房,将按客户所交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作为违约利息。
直到11月5日,业主们等来了交房通知,同时,还等来了一份《补充协议》,开发商要求他们签字同意不再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承担供暖安装工程费,才能拿到钥匙。
【不解】白纸黑字,为何出尔反尔?
河南商报记者从这份《补充协议》中看到,主要涉及内容有两方面:一是房屋产权证书;二是暖气问题。
该协议写明,首先,因房屋不再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购房者不再向开发商交付办证的相关费用。
赵光表示,房屋产权证书不再办理了,这让他不能接受。“我们也不催开发商,只要不让我们签这个协议,不断了我们拿证的希望就行。” 但是现在,他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不在《补充协议》上签字同意,就拿不到房屋钥匙。
其次,关于房屋供暖,其中写明,待业主入住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由公司牵头对接热力公司解决该问题。协调费用由公司承担,安装工程费由业主承担。
但就暖气费用问题,他指出,按照购房协议约定,暖气管道仅进户预留接口,用户户内管道及散热器由用户自理。但是现在,开发商却要求安装工程费由业主承担。“这个安装工程费指的是户内还是户外,开发商一直没说清楚。”
【承诺】:三天后,再向业主代表反馈
那么,上述相关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11月13日,河南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开发商方面的一位徐姓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
开发商为什么要起草这份《补充协议》?
他表示不清楚原因,而且自己代表不了公司,但可以跟公司反映一下。“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具体情况不太清楚。”
他跟业主们说,目前,公交公寓使用的还是临时水电,正式水电还在施工,但在正式水电接通之前,不会收取费用。另外,公司不再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也不再收取协议中约定的总房款30%的费用。 至于不签字能否领回钥匙,他称,需要向公司反映。
既然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开发商在销售时,是否明确告知业主呢?这位徐姓负责人表示,应该没有告诉业主。
至于暖气安装,《补充协议》中所说的需要业主承担的安装工程费用,是指户内还是户外?
这名负责人说,现在每家住户留的都有暖气接口。至于《补充协议》中所说的安装工程费用是指户内还是户外,他一直未明确答复,称需要向公司再咨询。
鉴于目前的情况,业主代表们称,希望能按照原购房协议交房,不再签《补充协议》。针对业主们提出的诉求,这位徐姓负责人说,需要三天时间,再跟业主代表们进行反馈。
河南商报对此也将继续关注。(记者 陈媛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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