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官微发布一起案件播报,针对黄奕诉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黄毅清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依法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改判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奕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黄奕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3万元。至此,黄奕名誉维权案获终审胜诉。
案件播报称,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新华网转载了具有明显侵权内容的文章,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黄奕的个人声誉及社会评价,侵害了黄奕的名誉权。
此外,也提醒广大媒体及网络用户,切勿造谣、信谣、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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