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青白江一小区里,有一户业主罗女士因长期堆放大量垃圾在家中,发烂发臭,严重影响了周围邻居的生活,于是该小区业主便以被侵犯相邻权起诉了罗女士。青白江法院判决罗女士清理屋内垃圾后,她仍迟迟没有行动。8月1日,经权利人申请,青白江法院执行局协同社区工作人员及小区物业,对罗女士屋内垃圾采取了强制清理措施。
罗女士独居在青白江的一小区内,平常喜欢捡一些生活垃圾回家,长时间堆放大量垃圾导致屋里屋外臭气冲天,而且产生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了邻居的正常生活。但罗女士本人觉得她堆放在屋内的东西并没有那么大的臭味。
发现问题后,社区、物业公司及小区业委会多次找罗女士做思想工作,要她清除垃圾,消除隐患。罗女士也多次承诺清理室内垃圾,但是怠于实施,收效甚微。于是,住在罗女士隔壁的范某将罗女士诉至青白江法院,诉请罗女士搬出屋内全部垃圾,停止侵害相邻权、消除危险。
执法人员执行强制措施,清理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罗女士在屋内长期堆放大量垃圾的行为,违背了相邻各方之间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严重影响了邻里的正常生活,因此支持了范某的诉讼请求。
从罗女士家中清理出的垃圾
8月1日,经权利人申请,青白江法院执行局协同社区工作人员及小区物业对罗女士家中的垃圾采取了强制清理措施。
“这个案件中,罗女士属于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各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此案判决生效后,罗女士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不清理垃圾,因此,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我们对其屋内垃圾进行了强制执行。”该案承办执行法官表示。
据介绍,法院出动了10名干警和6名清运人员,共花费1天时间,运了30车垃圾,才将罗女士屋内的垃圾基本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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