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北区交巡警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空港大道某服装厂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原来驾车的金女士是跟着洒水车跑,想蹭点水,冲洗一下布满灰尘的爱车。没想到,此举非常危险,弄出了一个车毁人伤的事故,经济损失超过4万元。
让我们一起来设想一下,如果金女士不是把车撞在了树上,而是撞到了道路上的行车,那今天上了头条的,很可能就是“蹭洒水车洗车追尾车毁人亡x死x伤”。金女士这种贪图小便宜,置家人及他人的安全于不顾,置道路交通安全于不顾的行为,是对自己、对他人的不负责,也是对生命的不负责,这堂课,上的有意义!
笔者认为,人们之所以想要“占小便宜”,往往是因为他们认为不需要付出或只需付出很小的成本就能获得不对等的利益。但细想想,“占便宜”这种行为真的是这样吗?恐怕不是,金女士用自己的行为做出了证明,占便宜有时候不仅需要付出安全、健康、金钱等显性成本,还需要付出人际关系、个人安全感等隐性成本,所以笔者认为“占便宜”不会给个人带来更大的更长远的利益,大家常说的“占小便宜吃大亏”也是这个道理,吃亏是福,是因为肯吃亏的人在当下把自己的利益舍了一些出去,让他人收获的不仅仅是一点物质,而且还有安全感和欣赏,这样做的收获就是,以后愿意和你合作的人会越来越多。那么,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痛定思痛,希望我们都能从这次事故中学习到些什么,也希望这样的事故越少越好!(王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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