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成为江苏省苏州市稳房价的重要手段之一,宣布下调土地的指导价格后,又将两宗居住用地的限高和容积率指标调高。
据苏州市吴江区政府网站消息,5月29日,吴江规划局发布《吴江松陵城区苏州河以西、顾家荡路以北控制单元04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通知。
通知显示,政府在保持居住用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对两宗居住用地的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包括建筑高度均由原来的≤18米调整为≤24米,容积率均由原来的≤1.05调整为1.0-1.3。
通知称,本次规划调整是依据2018年7月发布,201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结合太湖新城实际发展需要,04基本控制单元相关地块指标进行优化调整。
调整范围为,04基本控制单元位于苏州河以西、顾家荡路以北地区南侧。单元范围:北至鲈乡河,西至苏州湾大道,东至苏州河,南至体育路(原顾家荡路),总用地面积约1.35平方公里(约为135万平方米)。
依次推算,容积率增加后,该部分地块规划建设面积将增加33.75万平方米。
澎湃新闻获悉在此之前的5月24日,苏州市政府联合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召集30余家地产商召开苏州房地产行业座谈会。
会上称,今年一季度以来,苏州市土地市场过热、一二手房价格出现倒挂,四月底房地产价格指数提高5%,已超过苏州全年调控目标5%的界限。
会议同时提出,苏州将会在适当的范围内,下调土地的指导价格,并会对岀让的每一块土地做到岀让条件设置精细化管理。
此前的5月17日,苏州市为从源头控房价,已将编号为WJ-J-2019-014号、位于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杨中路、云龙西路交叉口东北侧的地块市场指导总价、网上竞价中止价格及一次性报价全部降低,降幅最大为降幅达18.7%。
降价调整主要是依据5月11日,苏州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
具体而言,将土地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5-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
将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10-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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