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银保监局官方网站公布了河南保险业2019年第一张罚单,对人保财险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营销服务部进行了严厉处罚,罚款金额合计达到14万元,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王红波被处以警告。
河南银保监局处罚通报截图
5月6日,河南银保监局发布编号“豫银保监保罚决字〔2019〕1号”的《河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认定,人保财险郑东新区营销服务部经理王红波存在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河南银保监局依据《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人保财险郑东新区营销服务部处以罚款12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王红波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公开表显示,人保财险郑东新区营销服务部的主要负责人即为王红波。
附件:
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转自中华网河南
责任编辑:FRT136
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