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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口瀑布景区强制消费 游客遭遇强制乘摆渡车

2018-04-19 22:23:03 来源:华商网

和朋友来宜川壶口瀑布景区游玩,在进入景区时遭遇强制乘摆渡车要求,来回折腾两个小时后才得以进入景区。“这不是10块钱的事情,景区强制游客消费,让人有一种被绑架消费的感觉。”游客赵先生说。

4月17日上午11时许,赵先生和朋友驾车从韩城出发,沿着沿黄观光路来到位于宜川县境内的黄河壶口景区,当天下午1时40分左右到达景区北门,购买了门票。

随后,赵先生和朋友开车到景区入口的道路欲驶入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景区停车场只允许11座以上的车辆驶入,其余车辆要停在1公里以外的寨子沟停车场。

“在寨子沟停车场将车停好后,因距离景区入口不远,我们打算步行进入景区时被工作人员拦住了。”赵先生说,工作人员告知此处只有乘坐景区大巴车才能进入,在赵先生坚持要徒步进入景区时,工作人员表示要走上面的公路。就在赵先生和朋友步行1公里左右到达北门欲进入景区时,又遇到工作人员阻挡,其称徒步的话要走下面的停车场。

“我们拿着门票,却无法进入景区,让人十分恼火。”随即,在向该景区热线投诉后,工作人员开车载着赵先生一行来到寨子沟停车场,仍遇到其他工作人员阻挡不让徒步进入。后经景区多次协调,当天下午3时40分左右,赵先生和朋友才徒步从寨子沟停车场进入壶口景区。

4月17日,赵先生提供的寨子沟停车场一个温馨提示牌内容显示:栏杆内为区间车运营公路,未设置人行通道,为了您的安全,严禁徒步行走(该提示牌落款为壶口客运办公室)。另一份张贴在景区入口处的公告显示:为了进一步提升壶口景区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打造宜川旅游服务形象,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舒适的旅游环境,经宜川县政府同意,壶口景区区间车于4月1日起开始营运,路线为寨子沟停车场至景区停车场。该份公告的落款时间为今年3月23日,落款单位为宜川县黄河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宜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陕西黄河壶口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单位。

“一个全国著名的旅游景区,用这样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待游客,令人十分气愤。”赵先生表示,他将此次旅游过程发至微博,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得到景区以及有关部门的答复。

4月17日,记者电话联系壶口景区,工作人员表示在了解情况后再作答复,截至昨晚8时,仍未得到任何有关此事的答复。(赵雄韬 贺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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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RT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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