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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纠纷网上审 未来微信就能审案

2018-04-14 21:50:58 来源:北京晚报

前天上午,一起特殊的网购水果纠纷在西城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的互联网法庭里开庭庭审。之所以说特殊,是因为被告方远在深圳,法官和原、被告,通过互联网隔空对话,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笔录签字等全部庭审流程都在网上完成。

网购纠纷网上审

昨天一大早,西城法院金融街法庭的互联网法庭里正在进行庭审前的设备调试工作。与普通法庭有所不同的是,原、被告席上各有一台具备摄像头的电脑,书记员记录台上则装备了高架摄像头。

记者了解到,此案是一起网购水果纠纷,原告吴先生在一家天猫网店以每个888元的价格买了5个马来西亚猫山王榴莲,共计4440元。收货后,他发现这些榴莲没有获得检验检疫准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强制性规定。他认为进口商没有对进口货物履行法定审查义务,起诉要求退货,并索要十倍赔偿。

此案主审法官、西城法院速裁庭副庭长刘喆介绍说,被告公司远在深圳,如果来京应诉交通成本很高。而且此案是网购纠纷,双方的证据大多在网络上,比较明确固定,举证质证没有太大分歧。因此,法院便决定启用互联网庭审,减轻当事人诉累。

网上开庭先“辨脸”

法官介绍,此前他们已在系统里建立了庭审,录入双方当事人的信息。然后通过系统向他们发送短信,告知他们“网上法庭”的使用说明,当事人下载互联网庭审客户端,用手机号注册后登录,通过预约码进入庭审。

开庭前,远在深圳的被告方代理人端坐在电脑屏幕前,通过摄像头先进行人脸识别,在与人脸图像数据库进行对比之后,系统确认了代理人的身份,屏幕上才呈现出庭审画面。法官告诉记者,为了确认当事人的身份,人脸识别是进入庭审的前提。如果不能通过人脸识别,即便扫了二维码也无法进入庭审。

紧接着,原告吴先生也来到法庭,通过人脸识别,庭审正式开始。

开庭后,法官在法台上面对大屏幕主持案件审理。三方的隔空对话清晰流畅,借助云端语音识别技术,法官、双方当事人的语音实时分角色转录成文字,同步生成庭审笔录。书记员通过高架摄像头现场展示双方证据,实现在线举证质证。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生成的笔录展示给双方当事人,双方核对无误后,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手机屏幕就变成了签字屏,可对庭审笔录手写签字确认。最终,当事人的签名会以手写体形式与笔录共同生成PDF格式的庭审笔录。

未来微信就能审案

西城法院行政保障部马兰介绍说,互联网法庭目前已经融汇了多方视频交互、语音激励、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突破了地域限制,为案件当事人与法官提供在线咨询、调解、证据交换与展示、笔录确认签名、当庭宣判等全新的诉讼体验,最多支持6方诉讼参与人异地线上开庭。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马兰表示,今年,西城法院将进一步优化完善互联网法庭的建设。下一步西城法院将选取5个数字法庭改造为具备互联网开庭功能的数字法庭,同时探索以免下载的微信插件替代现有的应用程序,使当事人更便捷地接入庭审,通过增加笔录签名水印、时间戳等方式强化安全设计,借助市高院数据交互平台实现数据互通,进一步缩短庭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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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RT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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