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餐就是指吃饭不给钱,要说在旧社会曾盛行这种风气并不奇怪,但在现代社会中仍然有人想在饭店里当霸王,这就太离谱了。近日,居住在北京的一位大妈靠吃霸王餐火了。
据媒体报道,去年4月6日至7日,一位张姓大妈在北京朝阳区太宫国际酒店过生日,她一个人在酒店开了间房,叫了搓澡、修脚、牛奶浴等服务,并开了酒单里最贵、价值3000多元的一款红酒,消费额共达8107.6元。但因无支付能力,张某拒绝结账,于是酒店报警处理。
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不是张某第一次吃霸王餐。2014年5月至去年1月,张某先后14次被北京警方刑拘,每次被拘留都是因为吃“霸王餐”,其中13次因吃饭不给钱,1次因打车不给钱。因为此前其消费金额大多为2000元—3000元,均未到诈骗罪5000元的起刑点,故都是受到行政处罚。但这次因数额较大,张某被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张某对法官称自己是自由职业,负责“白吃白喝”。她曾说,“我没有去过的地方我都要去,我没有钱就得花富人的钱。”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年,张某不服上诉。
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张在某国际酒店进行高价项目消费,与张本人的收入水平不相符,她所辩解的丢失钱包、等待家人汇款等理由,进一步证明张某实际上并无支付能力,结合她的客观行为,能够印证其主观上具有利用酒店先消费再付款的交易习惯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单位财物的目的,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终审维持原判。
网友评论
“富人的钱是人自己赚的。”
“这智障出来会危害社会,在牢里祸害同类去吧。”
“以前看过详细报道,她靠一个月2000还是3000的退休金之类的生活,以前去吃霸王餐都没够刑事案件级别,拘留15天就出来了(吃一顿大餐再包15天饭),这次吃了个大的,给判了刑了……”
“拉去劳动改造,让她见识下劳改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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