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
一、学历落户
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三、人才引进落户
(一)专业人才落户。
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
(二)技能人才落户。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
四、投资创业落户
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五、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六、安居落户
(一)在我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
1.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06〕5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赠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2.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参照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要求,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
(二)在本市居住生活并缴纳社保人员落户。
凡在本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西安不到两年7次升级调整户籍政策
2017年3月1日,西安出台了史上最低门槛的户籍新政,率先在全国同等城市中推出“流程最简、门槛最低、条件最少”的落户政策!“三放四降”,“放开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条件、放宽对‘用人单位’的概念界定,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降低买房入户条件、降低长期在西安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
2017年6月中旬,西安进一步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将本科以上学历落户年龄放宽至45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设年龄限制。
2018年2月1日,西安户籍新政2.0版升级开始。个人落户一站式全办结,通过学历、人才、投资纳税落户的,即便是落在集体户上,也可同步完成举家迁入。
2018年3月5日,网络“掌上户籍”绿色通道正式运行,即凭学历落西安社区集体户,只需通过“掌上户籍室”APP提交资料即可。
2018年3月23日,在校大学生仅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即可在线完成落户大西安。这一政策的推出,瞬间引爆全国舆论。当天,西安共迁入落户人口达到创纪录的8050人。
2018年4月26日,西安公安户籍新政再推重磅举措,全面开放在西安创业的35岁以下企业法人、股东和企业员工落户大西安,户籍新政助力打造青年创业之城。
2019年2月13日,西安落户的条件再次放宽,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落户西安,本科(含)以上学历不受年龄限制。
(本文综合自西安市人民政府、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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