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非法拘禁罪
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时间是超过二十四小时。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他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过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泄愤报复、打击迫害、闹特权、耍威风、居心不良另有所图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非法拘禁罪由谁管辖
1.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触犯非法拘禁罪的,由检察院负责管辖;
2.其余的非法拘禁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
3.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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