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权和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如下: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一种支配权,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请求权;
2.物权是一种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
3.物权一般为永久性权利,而债权为有期限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物权保护方式有哪几种
物权保护方式有以下六种情形: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物权保护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物权保护适用诉讼时效。根据法律的规定,当物权收到侵害时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因此物权也是适用诉讼时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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