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一)“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三)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五)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六)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七)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八)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九)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认定重婚罪后还可以分割财产吗
(一)认定重婚罪后是否还可以分割财产具体看情况。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重婚罪属于严重的一种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可以不分财产。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才能进行分析,最终裁量权还需要法官酌情考虑。
(二)重婚分割财产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民法典》(2021.01.01生)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 重婚属于无效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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